非常偶然的机会,我于严冬时节陪客户赴日本的东京、京都、大阪及奈良等地考察,期间感悟颇多。归国不久,我将自己在游历过程的所见所思整理成文,也算给是给自己的2017年留下一个有意义的回忆。
一、日本的社会
日本给我的最深印象是整洁有序,东京应当是世界人口最密集的地方,但街上并不显得拥挤,也没有发现明显的堵车,即使在最繁华的银座附近,也很少看到摩肩继踵的人群。
对日本社会的理解,建立在对普通日本人的感觉上,客观而言,普通日本人谦和有礼,由于在中国机场登机前不允许带火机,我们一行烟民下飞机后都很焦虑,但日本属于严格限烟的国度,只有指定的吸烟区才能过烟瘾。我们好不容易克服语言障碍,找到一处抽烟地时却都面面相觑---没有火机。其中一个同伴只好硬着头皮到旁边的小店找店主求助,一个满脸沧桑的老人坚持送了他一个火机,且拒绝收钱,也拒绝接受同伴的烟。
由于接受了太多关于日本鬼子凶残的信息,我不太相信普通日本人有善良的一面,但在行程中许多普通日本国民的善良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东京银座附近,同行的女士打算给她父亲买一种在日本很流行的薄荷味香烟,但是却被店主拒绝了,店主一边摆手,一边指着自己的胸脯解释,我理解店主可能在告诫女士,抽烟可能导致乳腺病变。在大阪访问期间,我们一行找到一处日本餐馆,又拿出国内带来的白酒开始痛饮,同时又点了一大瓶日本产的清酒,几瓶酒喝完意犹未尽,我们要求店主再给我们打一瓶清酒时,店主--一位60岁左右的妇女,连连摆手拒绝了我们,从她的神色与手势我们似乎感觉,她是在劝我们喝太多的酒对身体不好。
非常明显,日本社会的老龄化程度很高,在富士山下的宾馆,我们晚餐时的服务员从外表上看,起码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当严重驼背的老奶奶,颤危危地一趟趟端着汤碗送给我们每一个人时,我们都深感不安。但同行的留学生告诉我们,不可与老服务员争着端食品,否则他们会认为自己老了没用了,会很伤心的。
有次在东京银座附近,我迷了路,只好拦了出租车,并拿出酒店的卡片交给司机,司机无奈地看着我并指指自己的双眼,比划半天我才明白,司机说自己眼睛花了,看不清卡片上的地址。后来我只好打了酒店的电话,让服务员告诉司机酒店的地址。到了酒店,司机赶紧跑过来,冲我深深地鞠躬,我对着他白发苍苍的脑袋,心里涌上些许酸楚。
从东京、奈良到就都、大阪,一路上遇到许多的大巴车司机,看上去年龄都很大。我们的司机也年近六旬了,由于语言不通,他一路只是默默地开车,每次停下车,当他小心地把车倒进停车位后,我都注意到他认真地在小本上记录着什么。有一次我们要赶到日本著名的枫叶观赏地,但由于正值周末,堵车严重,陪同我们的留学生与司机商量,让我们坐火车前往,但留学生对路线不熟悉,趁着我们下车游览的间隙,司机精心地为我们画了一幅非常详细的地图,其精细程度不但震惊了我们,连当地留学生也很感动。
我们第一天入住东京的酒店,离靖国神社仅仅不足千米,步行就可到达。我也乘着早饭后的空闲时间怀着好奇匆匆进入靖国神社,但触目可及的标牌,往往灼疼我的中国心----日文的标牌与中文意思相近,对中国人民犯下累累血债的历史名称,如关东军幸存者协会、关东军遗属团体等,都让我有本能的反感。在平常日子,神社内的日本民众并不多,但是有一队三、两岁幼童,双双手牵手,在老师的带领下参拜的情景,却让我非常感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日本的军国主义教育,但是让新一代人参拜战犯灵位,的确让被侵略国家的民众难以接受。所以我认为,历史的旧账如果不能做出妥善的处理,什么一衣带水、中日友好,无论如何都不能得到民众的认可。
凭心而论,日本民众严谨认真,有一种将简单的事做到极致的精神,陪同我们的留学生讲,日本有许多传承数代人的手工业作坊,当老一代人老得干不动了,曾经工作生活在都市的下一代人,就会抛下手头的工作返回乡里,只是为了使家传的祖业不致中断。对简单事业与简单工作的执着,也表现在普通日本人的平常工作中,我分明注意到,火车站两个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细心地搜寻铁轨上的几乎可以被忽略的垃圾;每到一处停车场,我们的司机总是极小心地将车倒进车位,保持与其他车头平行、车轮完全打正,并在第一时间仔细地在小本子上做好记录。
日本民众也注重对年轻一代的磨练,正值隆冬气温相当低,甚至寒气逼人,但是无论在都市、乡间,我们看到的中小学生,均穿着短裤或短裙的校服。在乡间的公路上,我们会看到三三两两的小学生,吃力地骑着自行车放学,没有看到有任何接送的大人,陪同我的留学生告诉我,在日本小学生被家长接送,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二、日本的风光
也许并非是樱花盛开的季节,也许并未到景色独特的北海道,所以日本的自然风光并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虽然我承认京都的古意盎然、富士山秀美神秘、大阪附近山谷里的枫叶在深秋季节如晚霞般的绚烂,但这一切并不能让我感觉惊艳。客观地讲,日本风光并不比我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及承德坝上草原的印象深刻,虽然我必须承认,日本也是一个美丽的国度。
东京附近的风光值得一叙的只有皇宫广场与附近的公园,虽然银座附近热闹繁华,但对现代的中国人除非购物,难有什么特殊的吸引力。
东京的日本皇宫,掩映在丛丛林木与高墙之内,没有看到有什么特殊的风光,倒是皇宫外的广场显得颇有气派,草坪即使在冬季也依然葱绿一片,冬日的明媚阳光下,高大的树木把斑驳的阴影投洒在人行道上。
上帝并不偏爱日本,小小的岛屿布满丘陵山地,稍有平地的浅山地带都盖上了密麻的房屋,但也许正因为小,日本国民只好在细微处下功夫,所以不得不承认日本的精致,无论古城、庙宇、园林,虽然难以摆脱对中国古典建筑的模仿痕迹,但也看到其用心之极。
留下印象的是富士山下的温泉酒店,开窗就可看到云雾缭绕的富士山,酒店前的湖泊倒映着富士山的影子,夕阳下多姿多彩。
温泉酒店就在富士山下不远,附近有日本著名的自杀圣地青木园树海,奔波一天,我们在酒店住下,饭后到设在楼顶的温泉泡澡,附近山水相连,漫天星斗,风从树顶吹过,间或有枯叶落入汤池。留学生说这个酒店闹鬼,我们哈哈一笑没人当真。泡澡后我们刚回到酒店,打开从国内带来的白酒准备痛饮时,我却突然不知对什么过敏了,腰部以下奇痒难忍,手抓过的地方红肿成片,同来的朋友建议我再去冲洗一下,我只好再次一个人又去泡澡,同伴们都已回房休息,温泉设在宾馆的顶层天台,夜深人静时只有风吹树梢的声音,间或有夜鸟的惊叫,雾气弥漫间头顶星光点点,但看不到月亮,远处的森林在暗黑的夜色中显得异常诡异,我突然开始恐惧,感觉好象森林中有目光在注视,连忙穿衣跑出温泉,情急中走错了路,进入一个空置的大厅,黑暗中零落的家俱蒙在灰白的布下,我几乎惊出一身冷汗。
睡下时周围已经一片安静了,半夜却突然断电,应急灯却无端地亮起来,我朦胧中睁开眼,正看到挂在墙上的玩偶睁着一双大眼紧盯着我,你可以想象到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
第二天的大巴车上,我们谈起了昨夜的惊魂,仍然让人感觉诡异。
日本冬日的红叶也许是最值得描述的,山谷里一丛丛一簇簇与地上已经飘落的红叶交相辉映,让人感觉到一种震憾人心的凄美。金阁的鹿苑寺,三三两两的鹿在人群中穿梭,不但一点不怕人,反倒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声势。
三、中日民法立法史的比较
铺垫许多才到正题,其实日本的民法才是我感兴趣的重点。中国正在制定民法典,考察日本民法的立法史,也许能给我们更多的启示。
从清朝末期,中国的立法一直在学习并模仿东洋日本,日本的民法又模仿了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与法国,现在的台湾民法,仍然是民国时期所立并沿用至今。
日本民法典号称是亚洲最早的民法典,于1898年开始实施。早期的日本民法典主要由法国巴黎大学博瓦索纳德制订了财产法部分,亲属法部分则由日本本国学者负责起草。但该部历经艰辛制定的民法典并未施行。1892年,三位日本法学家开始参考德国民法典草案,主持制定新的民法典,这部新制定的民法典史称“明治民法”,于1898年7月开始实施并沿用至今。
考察日本民法立法史,可以发现日本法律精英阶层的韧性,从1880年日本开始启动民法典的制定,正是日本摆脱西方殖民统治,正式崛起并开始主动的对外侵略战争时期,1894年日本乘朝鲜内乱,侵入朝鲜,同年日本蓄谋已久的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对外战争如火如荼,没有影响到日本国内同样如火如荼的法典论战。日本民法典制定的关键时期,也正是中日甲午战争全面爆发的时期。
而反观中国的民法典制定,却经历了改朝换代、国内动乱的诸多波折,虽然从清朝末年就开始着手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时期的1925年又制订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部民法典,但前两部民法典都因政权的更迭而未及实施。国民政府于1931年完成了民法典各编的制定并开始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施行的民法典,至今仍在台湾沿用。
1949中国大陆明确宣布废除了包括民法在内的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1954年全国人大开始启动民法的立法,至1956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现有资料分析,此次制订的民法典有明显的苏俄民法痕迹,对于已经在中国大陆长期施行,且仍在台湾地区适用的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民法却少有参考,我们不得不承认法脉的中断。1962年,中国大陆又再次启动了民法典的制定,此次重新启动立法,有与苏联民法与所谓资本主义民法划清界限的冲动,但也有意忽视了民事法律的基本价值与规律,意识形态痕迹明显,即使如此,此次立法活动也因“运动”的兴起而夭折。直至1986年,中国大陆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民法通则》才正式颁布,很难想象,在当时数亿人口的大国,竟然在近40年的时间里,缺乏一部确认和保护私权、规范和指引私权主体民事行为的基本民事法律。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制定民法典,民法典总则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虽然对民法典分则内容与体例的争议仍然激烈,但正式的民法典制定已经驶入轨道,而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借鉴其他国家法律文明、并总结我国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民法典,会有应有的后发优势。
回顾中日民事立法进程,是一个沉重的思想之旅,古往今来,中国不重视对个体私权的保护,甚至认为与民众生活密切的“户婚田土”,系“民间细故”,统治阶层重刑轻民,所以并没有规范意义上的正式民法。很难想象没有对私权起码尊重的统治阶层,会有兴趣制定一部旨在保护私权的民法,也很难想象,缺乏个体权利安全感的人们,能安心积累财富兴家立业,从而使民富国强。古人早已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有“有恒产者有恒心”精妙总结。
黄仁宇先生曾论述: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黄仁宇先生将中国落后的根源归结为法律治理的缺失
恕我斗胆不能完全同意黄老的意见,虽然我也承认近代中国的积贫积弱与法统的缺位有直接关系。但世界文化与思想史已经证明,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一脉相承且硕果仅存,深植于中国普通民众意识中的儒家的家国情怀与传统礼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外来文化没有能同化我们,反之又提供给我们新的滋养。中国历史上异族的大规模入侵甚至种族灭绝式的屠杀,没有中断中国传统的文脉,饥荒、瘟疫、战乱,也没有使中华民族屈服。我仿佛看到,中华民族仿佛在巨浪中漂浮但从未沉沦,我分明看到混沌中的秩序,虽然蜿蜒曲折却也泾渭分明。
反观日本的历史,却似乎飘摇不定,从古代崇拜中国的盛唐文化,到近代又追求脱亚入欧,虽然我承认日本民众令人敬畏的隐忍与团队意识,但我仍然无法认同普通民众作为个体的自觉与定力,一位著名的主持人曾经调侃日本民众“强烈的上岸意识,与蚂蚁雄兵式的黩武意识“,其实大和民族更容易陷入一种群体的癫狂,侵华战争期间日本的妙龄少女,以争相成为随军慰安妇为荣就是最好的明证。
但无论如何,作为近邻的日本需要我们借鉴的东西很多,他们专业专注的精神也许是我们所缺少的,但我国民法典立法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的传承,也需要我们加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