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诉讼律师,须具备两项基本技能:一为协助法庭(或仲裁庭)查清事实;二为在已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说服裁决者准确适用法律。如果一个案件的裁判文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则就能很好达到定纷止争的诉讼效果。在协助法庭(或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时,最有技术含量的、也是最难的一项技能就是庭审发问。一场精彩的庭审发问,让闻者甘之如饴,让谎言无处遁形。
我的执业导师王博士常说“法庭不应该成为骗子们表演的天堂”。作为诉讼代理人想要快速、有效的拆穿骗子们的各种表演,就需要在庭审前,做足“庭审发问”环节上的准备工作。通过精细研读涉案证据,结合生活常识,以精细的逻辑推导、环环相扣的庭审发问,往往能很快澄清案件事实,取得理想的诉讼效果。
现结合庭审实务经验,分享两个发问片段:
片段一:庭审发问之“水暖安装工”
在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中,经庭前阅卷,获悉对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从事“水暖安装工”的误工证明。经仔细核对,发现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庭审中发问如下:
(庭审发问前,向法庭要求,所发问的问题须由案件当事人本人回答,他人不能提示。同时安慰对方当事人不要紧张,客观真实的回答就行)
第一问:请说一下“你在给你出具误工证明的水暖安装公司上班多久了?”
回答:……(略)。
第二问:“请说一下这个水暖安装公司名字的全称?”
对方回答:……(只说了简称)。
第三问:“请说一下这个水暖安装公司在巩义市位置和三位同事的名字?”
回答:……(说不清具体位置,犹豫的说出了三个人名字)
(以上三问发出后,对方当事人已经非常紧张)
第四问:“请说一下你从事水暖安装工作中常用的四种工具?”
回答(犹豫片刻):电钻(只说一种工具)。
上述案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很感慨的向我说“可见,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啊”。其实,在庭审前一刻,我已经观察对方当事人“手部”的皮肤细嫩,不像是常年从事水暖安装工作的。为了验证观察,庭审前我主动和对方握手,进一步确认其不可能是从事水暖安装工作的劳动者,笃定其提供的“误工证明”虚假。经过连续追问,案件真相已水落石出。
片段二:庭审发问之“老太太在某华超市摔伤腿部,亲家公作证”。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老太太在某华超市摔伤”案中,老太太的亲家公出庭作证,证明老太太摔伤时其在现场,某华超市没有在摔伤的楼梯拐角处贴警示性标识,超市未尽到风险警示说明义务。
从日常生活常识判断,在现实生活中婆母娘和亲家公单独逛超市的概率不高。故认为亲家公应该没有在摔伤的现场。在该案庭审中发问如下:
第一问:“请你一下你和原告的关系?”
回答:是亲家关系。
第二问:“王某某(老太太)摔伤时,你在哪个位置,离他有多远?”
回答:我在她的后方,大概有十来米那么远。
第三问:“你根据超市地面方砖数计算一下,王某某摔伤时,你离她有几块方砖的距离?”
回答:“有5或6块方砖那么远 。”
(事实上每一块方砖是80厘米,根据第二问和第三问,证明了其证词的诚信度底)
第四问:“请你说一下,王某某摔伤时超市周围的墙壁是什么颜色?”
回答:“记不清了。”
第五问:“你记不清超市的周围墙壁的颜色,是如何记得楼梯口拐角处没有贴黄黑相间的警示标志的?”
回答(亲家公一拍自己大腿):谁逛超市能记住周围墙壁的颜色啊!
第六问:“请你说一下王某某摔伤的是左腿,还是右腿?”
回答(犹豫片刻):“摔伤的是右腿。”
以上第六问发出后,本案的审判长快速的翻阅卷宗中病历。事实上,病历中清晰的记载老太太摔伤的是左腿。通过以上连续发六问,证明了亲家公不在摔伤现场,其出具的证人证言不真实。
该案中第六个问题发出,是受到了亲家公在庭审中拍大腿的动作启示,才想到发出第六问的问题。故此在庭审中,往往是在准备好几个的问题连续发出后,根据庭审节奏,能够现场激发出想问的问题,从而取得更好的庭审效果。
作为诉讼代理人练习庭审发问的基本功,才能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庭审前做好精细发问的准备,庭审中才能揭穿对手的谎言,更好协助法庭查明事实真相,也能够赢得法庭和当事人的尊重。另外,律师在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即使案件事实对己方当事人不利,律师也没有义务替己方当事人夸大、虚构事实,否则就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甚至有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当做好庭审发问工作,在庭审中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庄敬律师事务所